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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师范大学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2019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实施细则 | ||||||||||||||||||||||||||||||||||||||||||||||
发布者:zdc 发布时间:2019-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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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师范大学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2019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实施细则 一、招生计划
二、调剂复试考生名单的确定 (一)调剂复试考生须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考生拟调剂专业与原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与拟调剂专业的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学术学位专业考生可申请调剂到相近的专业学位专业,全日制专业考生可调剂到相同或相近的非全日制专业。 (二)调剂复试考生的工作程序 学校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研究生院网站公布拟接收调剂考生的计划余额信息、调剂系统开关时间、复试录取办法(含调剂复试办法)和联系咨询电话。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报调剂志愿,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参加复试名单。 (三)学院调剂咨询电话 0516---83403161 三、复试和录取的日程安排
四、笔试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 3月24日8:30—11:00; 2.笔试地点:泉山校区17楼501、502、503、504室。 五、面试时间、地点及程序 (一)所有考生的英语听力、口语面试 1.开始时间:3月24日下午14:00 2.地点:泉山校区17号楼501室 3.程序安排:所有考生在3月24日下午13:30之前到泉山校区17号楼601(MPA)、602(行政管理、社会保障)、603(哲学)、604(社会工作)室集中等候区,按专业抽签决定复试顺序。除考务人员持证有效证件之外,14:00以后任何人不允许进入候考区。24日下午14:00点开始按照抽签顺序依次持抽签号在17号楼501室进行英语听力和口语面试。报考哲学、社会工作的考生,在口语面试结束后分别进入502室,等候专业综合面试。报考行政管理、社会保障、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的考生,在英语听力口语面试结束后迅速离开考场,不得返回原集中教室,也不得在附近逗留。 (二)哲学、社会工作专业研究生专业综合面试 1.开始时间:3月24日下午14:20 2.面试地点: 哲学:泉山校区17号楼504室 社会工作:泉山校区17号楼505室 3.程序安排:考完英语听力、口语的考生,在考务人员的引导下,按照原抽签顺序,依次进入各自专业考场进行专业综合面试。 (三)行政管理、社会保障、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专业综合面试 1.开始时间:3月25日上午8:00 2.面试地点:泉山校区16号楼512室 3.程序安排:考生在3月25日上午7:30以前,到泉山校区16号楼500室集中,抽签决定专业综合面试顺序。7:55分开始,在工作人员引导下依次进入510室进行考试准备。准备结束后,在工作人员引导下依次进入512室进行专业综合面试。 六、面试内容 (一)专业综合面试(总分150分) 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以及综合素质和能力,由学院复试专家小组负责。专家评分采取实名制,计分办法为各位专家打分累计的平均值(四舍五入取整)。 (二)外语听力和口语(总分20分) 外语听力和口语面试采用面对面对话的方式,主要考核考生理解并回答有关日常生活、家庭、工作、专业知识等问题的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由学院组织,现场给分。 七、总分计算办法 (一)初试成绩 考生参加统考成绩(满分500分或300分) (二)复试成绩 1.笔试:专业课笔试满分150分。 2.专业综合面试满分150分、外语听力口语满分20分。 (三)第一志愿考生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总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总成绩作为考生拟录取与否的依据。 (四)调剂复试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初试成绩× 30%+复试成绩× 70 %。总成绩作为考生拟录取与否的依据。 八、录取原则 1. 各专业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考生的名单。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未通过资格审查者; (2)未通过或者未完成学历(学籍)认证者; (3)思想政治品德表现不合格者; (4)复试中专业综合面试不合格者(即达不到90分);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不合格者(即达不到60分); (6)经核实在初试或复试中严重违纪、舞弊情况者; (7)报名材料弄虚作假者。 九、考生注意事项 1. 考生应事先熟悉笔试和面试地点,必须按时到达考场,并按照要求参加抽签,届时不到或不按规定抽签的视为放弃。 2. 3月24日未参加英语面试的考生必须在17号楼601、602、603、604等侯。3月25日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在16号楼500等候,服从管理。 3. 考生复试完毕后须立即离开面试现场,不得与未面试的考生交流考试内容。 4. 考试全程全景录音、录像,一经发现作弊,取消考试资格。 十、其他 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接受学校纪委、研究生院和学院监督小组的全程监督。学院监督电话:0516-83536991,电子信箱:33653708@qq.com。 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2019年3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