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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师范大学2016年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复试通知 | |
发布者:zdc 发布时间:2016-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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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师范大学2016年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查定于3月25日开始,现将复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考生范围 所有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英语39分,管理综合78分,总分183分)的考生以及享受相关加分政策、加分后能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待相关证明材料查验后学校将于3月25日前公布所有参加复试考试名单。 二、资格审查 (一)所有复试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未能通过资格审查者不予复试; (二)资格审查中需查验考生证件、审核考生报考条件,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现场确认时被报考点或初试考前被招生单位告知学历、学籍未通过教育部审核的,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不能提供上述机构认证证明的不允许参加复试。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须携带本人《退出现役证》。 (三)其他材料 1.思想政治考察表 考生应携带思想政治考察表(见附件1),思想政治考察表须由考生人事所在单位基层党组织或人事组织部门填写(无学习工作单位的考生由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的党组织填写),报到时上交研究生院。 2.成绩单 考生应携带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加盖毕业院校教务处公章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或到毕业院校档案馆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公章),报到时上交研究生院。 3. 同意以定向就业方式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证明 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需提交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以定向就业方式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证明”(见附件2),资格审查后上交所报考学院。 (四)加分考生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享受复试加分项目的考生,必须3月24日前本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聘用合同书复印件、服务期满考核证明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逾期未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再受理,若因此造成不能复试,责任由考生自负。详情咨询研究生招生与就业办公室,联系电话:0516-83403083。 三、时间及流程安排 (一)报到时间及地点 报到时间定于3月25日8:00—17:30,地点为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钟楼2#楼一楼大厅。 (二)报到流程 1.提交相关材料,审核通过后缴纳复试费(80元/人); 2.领取《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复试安排表》,查看考场安排地点; 3.到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报到(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联系人:吕老师,联系电话:0516-83500116,办公地点:16#503),领取学院复试录取办法。 3.复试时间 3月26日上午8:30-11:00专业笔试科目考试。3月27日考生专业综合面试、英语听力口语面试。 四、复试考核内容及要求 复试考核内容一般主要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和口语的测试以及专业综合面试。 专业课笔试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与公共管理学》,考试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长2.5小时,满分150分。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与专业技能及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考查其是否具备攻读本学科专业硕士学位的素质和能力。 外语听力和口语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理解并回答有关日常生活、家庭、工作、专业知识等问题的外语听、说、读的能力。测试由MPA教育中心负责组织,现场评分。该部分满分为20分。 专业综合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专业综合面试过程由各MPA教育中心负责组织,复试专家小组具体负责,各位专家现场独立打分,计分方法为去除一个最高分与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四舍五入取整),该部分满分为150分(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成绩不记入复试综合成绩)。复试小组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 五、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总成绩=初试成绩×40%+复试成绩×60% 其中: 初试成绩:满分300分。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满分150分、专业综合面试满分150分、外语面试满分20分,共计满分320分。 六、拟录取 (一)我校将于3月28日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研究生院网站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考生均可查看自己录取状态。 (二)我校预计在6月份发放拟录取通知书。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未通过资格审查者; 2.未通过或者未完成学历(学籍)认证者; 3.思想政治品德表现不合格者; 4.复试中专业综合面试不及格者(即达不到90分); 5.经核实在初试或复试中有严重违纪、舞弊情况者。
江苏师范大学MPA教育中心 2016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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