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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志祥:宋朝科举制度的创新及对当代公务员考录的启示
发布者:zdc 发布时间:2017-09-20

  

  摘要:宋朝是科举制度发展与完善的重要时期,在考试的体制和机制方面进行了系列创新,为科举制度的发展增添了新的内容。宋科举的发展与完善对今天公务员考录中如何防止舞弊,保障公平公正,最大限度地选拔可用之才到都有重要的启示。

  关键词:宋朝 科举制度 制度创新 公务员招录

 

  在宋朝,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尤其是活字印刷术普及,使得读书的经济成本大幅降低,教育惠及的人群扩大,参加科举考试的士子也随之增加。在此背景之下,宋朝通过科举考试选拔人才的范围和方式都有所改进,科举制度在宋朝得以全面的发展与完善。宋朝的科举制度文化对今天的考试制度尤其是公务员考试制度有着重要启发,本文尝试分析宋朝的科举制度的创新之处,以便为完善公务员考录制度挖掘文化资源。

  一、宋朝科举制的主要创新

  在唐朝科举制度的基础上,宋朝对科举在考试层级、考试科目和考试方式方面都进行了创新。

  (一)州试、省试、殿试——较为完整考试层级的确立

  在唐朝,科举考试只有解试(宋朝称州试)和省试。解试一般在地方州府考试,解试合格的士人,有机会参加由礼部主持的省试乃至殿试。宋太祖于开宝六年实行殿试。自此以后,殿试成为科举制度的最高一级的考试,并被沿袭下来,正式确立了州试、省试和殿试的三级科举考试制度。

  (二)宋朝的制举、词科、武举考试——较为完整科目的创设

  宋朝科举考试不仅有进士科,还有制举、词科和武举考试。制举考试本为太祖选拔急需人才所设,是“特科”,其后历任皇帝都对其非常重视,制科中举者会被给予一些特殊待遇(如直接授官),所以宋人多称制举为“大科”。与唐朝制举相比,宋朝制举从一场增加为两场。制举考试第一场在秘阁试论六篇,秘阁试论以后,再由皇帝第二场“御试”策论一篇。制举考试有巨大的吸引力,有的甚至是进士及第已经被授予官职的,比如苏轼、苏辙兄弟于1057年中进士,1061年又去参加制举考试。

  宋朝的制举是为了选拔敢于直言,有治国安邦之策论的人才,而词科(也称博学宏词科)则是为国家预储写作应用文书的代言之士[1].。考试的方法是选取六种不同的文体命题,每种文体各写两篇。词科考试注重对偶和用典,但缺乏有效的策论,侧重选拔善于写作应用文书的代言之士。

  宋真宗对西夏用兵才开始重视武举。武举主要考察应试者骑射水平,对武举人也进行策问,问他们时政、兵法、韬略等,但属于相对次要的考核内容。

  (三)三舍法考选制度——较为科学淘汰机制的形成

  宋初,朝廷只有国子监一所学校,只招收贵族子弟。后设立太学,下层官吏和平民子弟中的优秀者可以入学。太学在仁宗庆历年间从国子监独立出来,在熙宁年间,神宗皇帝接受了王安石的建议,诏令太学实行三舍法。

  三舍法改革事实上是将太学三舍法考试制变成与贡举制并存的考试制度。三舍法把太学分为外舍、内舍、上舍三等,“上等以官,中等免礼部试,下等免解”。后来地方官学也效法,形成了具有班级教学的特色的县学、州学、太学三级学制。这一改革措施,事实上将太学变成了科举的一个层次,学校变成了选官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四)别头、锁院、弥封、誊录[2]——较为完备的公平保障机制的创立

  为了保障考试公平,防止权贵阶层操纵科举考试徇私舞弊,宋朝统治者对科举制度进行了全面的整顿改革,逐步形成了一套严密的科举考试方法。

  宋太宗年间,开始实行“别头试”制度,即后来的考试避嫌制度。若应试者与考官有族人、亲戚关系,别置考场考试。同时,对科举考试命题人及考官进行“锁院”,即锁居贡院,与外界隔离。在宋太宗年间,还确立了试卷弥封制度,弥封即糊名,让阅卷者无法得知考生的信息。为了防止弥封后辨认字迹舞弊,在宋真宗年间始,实行誊录制,试卷一律派专人抄写。弥封、誊录制度的严格推行,基本排除了权贵阶层对科举考试的干扰,有力的保障了考试的公平。

  二、制度演进视角下宋朝科举制度的进步

  宋朝科举制度扩大了选拔录用视野范围。宋朝科举考试使平民百姓子弟及下层地主得以应试,通过科举考试实现入仕。在宋朝百姓逐渐形成了通过科举考试跻身仕途的心理,通过科举步入官场,建功立业。宋科举吸纳了大量的人才,发展了宋朝的教育文化事业,“宋有天下三百载,视汉唐疆域之广不及,而人才之盛过之”[3]。

  (一)录取人数与录取率的增加

  唐代,进士科考试的录取率极低,每科一般录取二十至三十人。到了宋朝,据研究数据统计,两朝共取进士近十二万人,平均每年录取约三百多人人,年均录取数五倍于唐代,比明清两代也多出数倍[4]。

  (二)科考范围扩大,门阀制度进一步瓦解

  隋唐时期实行的科举制打破了士族垄断举人任人的局面,但是仍保留着诸多的弊端,新老士族门阀仍凭借影响力,干涉着科举制的正常运行。“唐宰相三百六十九人,凡九十八族”[5]并非虚言。这些人把持朝堂话语权,控制着仕途通道,本来有利于促进公平竞争的科举考试制度,仍摆脱不了这些人的控制。

  宋朝,统治者为了增强统治基础,扩大了科举考试的范围。北宋年间,一直排除在仕途之外的工商杂类子弟被纳入科考的范围之内;到了南宋,屠宰从业者也可参加科举考试,只要有才华,就有被录取的可能。此外,边远地区的学子也纳入了科考的范围之内,国家甚至还为两广一带学子免费提供沿途食宿。由此可见,宋朝科举考试招考范围的全面开放,打破了贵族门阀对仕途的垄断,也就吸引了更多的人去读书应举。

  (三)科举产生了廉政效应,买官卖官得到有效遏制

  卖官鬻爵是中国封建社会难以回避的一个丑恶现象。之所以出现买官卖官,人才选拔方式没有制度化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隋唐以来,学子们考前往往先奔于权贵门下以求荐举,结果是投身“恩门”,考中后在朝中形成不同党派。宋科举制度的完善,很大程度上杜绝了权贵势力操纵进入仕途的途径。制度化的科举考试,使得买官卖官的条件丧失,公平竞争带来了廉政功能。另外,通过科举考上的官员,往往受传统重义轻利的思想影响,能够较好的廉洁自律,也能够与贪腐做斗争,使得官员的廉政素养总体提升。

  宋朝科举是科举制度的成熟阶段,它使得科举制度进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合理阶段,大批读书之人通过科举考试脱颖而出,对改善当时的政治环境,推动教育文化事业革新起着重要的作用。

  三、宋朝科举制对公务员考录制度完善的启发

  宋科举制度是我国古代科举考试制度的完善期,形成了一套完整的考试制度,虽然人们在今天对它仍有争议,但不得不说宋科举制度较之前有了很大的改进和创新,对今天的公务员招录制度的完善具有借鉴意义。

  第一,探索分类分级考试制度,探索适合国情、省情的考试选拔模式,从多个层次全面科学地选拔人才。今天的公务员考试对招录职位分类分级不够细致,基本上是考同样的试卷,对考生的专业知识和学术能力考查不足。我们可以借鉴宋科举的分级分类考试制度,选拔各行各业的优秀人才进公务员队伍,充分发挥专业人才的才能。例如上海市的两轮笔试制、国考中专业加试等。还有,温州探索公务员招录打破“铁饭碗”,执行合同制。这些有益探索对当代公务员招录考试改革和进步都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第二,杜绝舞弊,保证招录考试的公平、公正与权威。今天公务员考试的考场全场监控制度、考官交流制度、避嫌制度、计算机阅卷和多人打分制度等都可以看到古代人智慧的影子。此外,公务员招录不指定复习资料,不官方举办辅导机构,都是对公平公正开展招录考试的有力保障,也维护了考试制度的权威。

  第三,放宽报考条件限制,扩大公务员招录范围。当代的公务员招录考试走过十几个春秋,近年已逐步放宽招考条件限制,但一些地区,如北上广深地区,公务员招录条件仍然具有较强的排外色彩,一些热门岗位设置重重条件来限制报考。今后,为进一步拓展选人用人的范围,公务员招录考试的职位报考条件应进一步放宽对专业限制、工作经验、年龄、学历和生源地等各类限制,以更加开放包容的姿态来开展招录工作,吸引了更多的可用之才到公职队伍中。

  当前,公务员招录考试制度正在不断发展和完善,我们研究宋朝科举考试制度文化,用扬弃的方法继承和发展古代优秀制度文化,为今天的公务员考试前进提供宝贵的参考借鉴,使公务员招录考试向着更加科学合理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 张希清:《中国科举考试制度》,新华出版社,1993年版,第21-23页。

  [2] 金诤:《科举制度与中国文化》,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98-101页。

  [3] 徐有贞.《范文正公集》补编四《重建文正书院记》,北京:中华书局,1976年版,第121页。

  [4] 张希清:《论宋代科举取士之多与冗官问题》,北京大学学报哲社版,1987年5月版,第107页。

  [5] 欧阳修:《新唐书》,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5页。

  

(此文发表于《经营管理者》2017年第19期,作者系2015级MPA研究生陈志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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