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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6—2017学年度优秀研究生干部的通知
发布者:zdc 发布时间:2017-09-28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江苏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2017年修订)(苏师大研〔2017〕18号)(附件1)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2017学年度校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严格按照《江苏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2017年修订)(苏师大研〔2017〕18号)的有关规定,对照评选范围、评选条件、评选原则和程序的要求,认真做好评选工作。

  二、评选范围

  在籍在读全日制二、三年级研究生中,担任学校或学院研究生会主要干部,研究生党、团组织主要负责人,研究生社团组织主要负责人,研究生班班长等职务者。优秀研究生干部的推荐人数控制在所在学院2015、2016级在籍在读参评研究生总数的5%以内。

  三、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信仰;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身心健康。

  (二)热心研究生工作,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奉献精神、组织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项研究生活动,出色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在社会实践、学科竞赛、社团活动、就业、学术交流等方面有突出业绩,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同学中享有较高的威信。

  (三)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并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或专业成果。

  (四)在校期间未受行政或党团纪律处分。

  (五)研究生干部任职不低于6个月(不同职务可合并计算)。

  四、评选程序

  (一)学生个人填写《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表》(附件2);

  (二)指导教师签署综合评价意见;

  (三)各学院初评并公示初评结果,公示期不少于3天,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四)研究生院对校研究生会和校级研究生社团组织中的优秀研究生干部进行初评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研究生院负责推荐的校研究生会和校级研究生社团组织中的研究生干部不占学院比例;

  (五)研究生院组织有关专家评审,确定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或分管校领导审批。

  五、其他

  请各学院将初评纸质材料及评优汇总表电子版(附件3)于10月25日前报至研究生院研究生事务办公室。联系人:鞠敏,联系电话:83536320;邮箱:yjyk@jsnu.edu.cn

  

  附件1:《江苏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2017年修订)》.doc

    附件2:江苏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表.doc

    附件3:江苏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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