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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级新生入党教育及党员组织关系接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zdc 发布时间:2015-09-07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研究生院党委: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科学化水平,现就2015级新生入党教育和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收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生入党教育

  入党教育是新生入学教育的重要内容,是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第一课,也是学校党委实施“大学生党员素质工程”的重要措施。认真做好新生入党教育对提高广大学生对党的认识,端正入党动机具有重要意义。

  1.各单位要在新生入学教育中嵌入入党教育的相关环节和

内容,把新生入党教育工作融入新生入学教育、军训等活动中,及早启发学生的入党意识,指导有入党愿望的新生撰写入党申请书,鼓励他们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2.各单位在新生入党教育中要通过主题报告、专题讨论和座谈、看录像等多种方式对新生进行党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同时把我校党员发展办法作为教育的重要内容,使新生了解我校党员发展的主要程序和环节。

  3.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根据本单位实际,合理安排培训,使入党教育更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各单位在新生入党教育中的好的做法请及时总结并报校党委组织部。

  二、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收及教育管理

  (一)认真做好新生党员入党材料审核工作

  2015级研究生、本科生(含专转本学生)新生党员凭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到,并及时填写《江苏师范大学新生党员登记表》,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对其入党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

  1.审核的内容

  (1)审核党员材料是否齐全

  预备党员材料一般应包括: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思想汇报、自传、政审材料、群众座谈会记录、学习成绩、综合测评表、获奖证书复印件、党校培训结业证书(原件)、入党志愿书以及预备党员考察表等。

  正式党员材料一般应包括: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思想汇报、自传、政审材料、群众座谈会记录、学习成绩、综合测评表、获奖证书复印件、党校培训结业证书(原件)、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考察表以及转正申请书等。

2)审核党员材料是否真实。重点审查党员材料的内容、时间、签字、印章是否真实、合乎逻辑;是否存在空缺、涂改、填写不规范等现象;材料信息与本人学籍档案信息是否一致等。

3)审核发展党员条件标准、程序是否符合规定。重点审查年龄是否符合条件;材料中培养发展单位党组织是否与学生学习、工作单位一致,是否具有发展党员权限;发展时间是否为其离开工作单位或毕业离校3个月前;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时间是否满1年等。

  2.入党材料存在问题的,要做好相应的处理工作

  (1)发现入党手续不完备、入党材料不全或填写混乱的,应及时与原单位党组织或上级党组织联系,辨别真伪,弄清原因。确属不熟悉有关规定或工作程序出现的失误,由原单位党组织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规定,补办手续和材料;无法补办的,要在其《入党志愿书》“备注”栏中注明情况和原因。

  (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党员资格不予认可,其组织发展材料由所在单位党组织统一汇总并签署审核意见后,报校党委组织部复核。

  ①弄虚作假被发展入党者;

  ②年龄未满18周岁被发展入党者;

  ③没有递交入党申请书被发展入党者;

  ④没有参加党校培训被发展入党者;

  ⑤本人没有参加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者;

  ⑥发展程序违法规定者,如培养考察期不满1年,党组织不具有发展党员权限或与本人工作、学习所在单位不一致,在离开工作单位或毕业离校前3月内办理发展党员手续。

  (3)对违规发展的新生党员,经审核研究取消党员资格后,要求学生本人签字确认,组织发展材料不归入本人档案,由所在单位党组织保管;对于取消党员资格的新生,所在单位党组织要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并指派专人做好学生思想工作,了解掌握思想实际,及时进行帮助指导,视情况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继续培养,条件成熟后发展入党。

  (二)认真做好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收工作

  1.经入党材料审核,确认为党员身份的,可予以办理组织关系接收手续。

  2.接收时,审核新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具是否规范。外省市转入的新生党员介绍信应开至“中共徐州市委组织部”;徐州市内转入的新生党员介绍信应开至“江苏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如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落款及有效日期不符合要求,须由新生党员本人联系组织关系转出地党组织重新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

3.各单位党组织要及时将已确认身份的党员编入相应的党支部,做好党员信息的更新维护。对新转入的预备党员,要及

时安排两名正式党员继续担任入党介绍人并负责继续教育考察工作。凡不能确认党员身份的,不得编入党支部,不安排其参加组织生活,也不收缴党费。

  4.新生党员报到后应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凡未及时转入组织关系或不符合党员标准的预备党员,可适当延长其预备期;凡超过6个月未接转组织关系的,应取消其党员资格。

  (三)认真做好新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1.加强新生党员组织纪律教育,增强党性和组织观念

  各单位要组织专门人员与每一名已经确认为党员身份的新生党员进行谈话,了解掌握其入党过程、思想实际,教育他们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主动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按期交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2.加强新生党员基础理论教育,提高思想政治素质

  各单位要针对新生党员入党时间较短、对党的基本理论知识学习不够深入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新生党员培训,增强党性意识,明确党员义务。

  3.加强党员先进性教育,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各单位要结合新生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组织新生党员参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事务管理,选拔他们参与学生班级、学生社团、学生公寓的管理,充分发挥他们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有关要求

各单位在收齐新生党员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入党材料后,要认真按照通知要求,对入党材料进行审核,填写《江苏师范

大学新生党员登记表》(附件1)和《2015级新生党员汇总表》(附件2),于10月9日前将《2015级新生党员汇总表》电子表格发送至党委组织部信箱:zzb@jsnu.edu.cn,同时持新生党员的组织关系介绍信、《江苏师范大学新生党员登记表》和《2015级新生党员汇总表》到校党委组织部统一办理组织关系接收手续。联系人:徐彬,联系电话:83536019。

 

附件1:江苏师范大学新生党员登记表

  22015级新生党员汇总表

 

      中共江苏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5年9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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